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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21年度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工程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(4月16日截止)

编辑:刘彩萍 发布时间:2021-03-19 点击:

相关单位

为深入推进国家文化和旅游行业科技创新,充分发挥科技在文化和旅游发展中的支撑引领作用,增强文化和旅游发展活力,文化和旅游部(以下简称文旅部)决定开展2021年度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工程项目推荐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推荐范围

项目应以文化和旅游发展重大战略引领和各地方现实需求为导向,推动行业技术集成应用创新,鼓励科技成果转移转化,促进行业新技术、新材料、新工艺、新业态、新模式的创新发展。推荐方式分为两类:

一) 定向推荐

针对科技助力传统工艺振兴、线上线下融合展演、智慧文化场馆建设、智慧旅游、数字文化、文化和旅游智能化监管服务、文化和旅游装备提升等7个应用场景定向推荐技术集成应用项目。每个场景设立1个项目,项目自有配套经费不低于20万元。文旅部补贴10万元,鼓励推荐单位按不低于10万元配套补贴经费。

二) 自由推荐

自由推荐社会价值高、经济效益好的技术集成应用项目,文旅部根据项目质量择优遴选,设立两类项目:

1.一类项目:项目与文化和旅游发展重大战略契合度高、科技含量高、创新性强、应用前景广阔、示范引领效果好、项目自有配套经费不低于200万元。文旅部择优设立10项左右,每项补贴5万元,鼓励推荐单位按不少于5万元配套补贴经费。

2.二类项目:项目应用场景明确、科技含量较高、示范效果较好、项目自有配套经费不低于20万元。文旅部择优设立80项左右,不予补贴,推荐单位可适当补贴或不补贴。

、申报资格要求

一) 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,1961330日后出生,须有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,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3个月,同一年度只能申报1个项目。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申报单位在职人员,不含合作单位。

二)项目应已完成可行性研究,具有前期工作基础。项目实施期应为1—3年。原则上不支持已完成项目。

三)项目申报受理后,原则上不得更改项目申报单位和负责人。

组织推荐工作流程

一) 申报单位应聚焦行业问题,整合相关领域优势创新团队,明确项目目标、主要内容、组织实施思路及工作进度安排,科学设置考核指标。推荐1名科研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进行申报

科研处在受理推荐后,组织形式审查和评审,择优遴选项目储推荐至文化厅参加评选

、项目具体推荐方式

(一)

请各相关单位推荐单位2021年4月16日前将申报表(一式份)和汇总表报送至岱德楼206,电子版发送至qdbhxykyc@163.com

四) 联系方式:

联系人:刘欣然    内线电话  8199

 1. 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工程项目申报书(参考样式,以申报平台生成为准).docx.docx

  2.2021年度国家文化和旅游创新工程项目汇总表.docx

青岛滨海学院科研处

2021年03月19日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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